律師網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訴訟當事人申請通過互聯網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留人財產的指引為進一步規范訴訟當事人申請查詢被保留人財產行為通過互聯網執行查詢監控系統保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規范當事人申請通過訴訟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指引
為進一步規范當事人在訴訟中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規定,結合我市法院的實際工作。
第一條財產保全是人民法院為阻止當事人轉移財產、保證當事人勝訴權利最終實現而采取的臨時控制措施。本市兩級法院應當按照財產保全的職能目的審查當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實施財產保全。
第二條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必須堅持適用合法、誠實信用、審慎謙讓、嚴格審查、平等保護、公平適當的原則,準確找到各方利益平衡點,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各方利益,防止惡意利用或者濫用保全財產損害被保全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條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準予:
請求保全的目的是保證申請人勝訴權利的實現。
申請人已提供明確的擬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因申請信息公開、購買等無法獲取財產信息等客觀原因而無法提供明確的擬保全財產信息的.但已提供符合認證標準并能指向特定屬性的證據。財產的具體財產線索。
請求保全的財產價值以訴訟請求的數額為限。
申請人已按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情形的,當事人無需提供擔保。
第四條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準許:
當事人作為申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的。
當事人確實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被保全財產的明確情況的。
當事人提供了符合證明標準、能夠指向具體財產的具體財產線索。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條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裁定后提出。
第六條當事人在訴訟中向我市法院申請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由負責執行保全裁定的法院執行部門審核并負責查詢。
第七條經審查允許當事人申請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法院執行部門應當利用網上執行查控系統對被保全人的財產進行檢查。被裁定保全或者保全裁定執行期間保全數額范圍內的財產。進行詢問并采取相應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第八條法院執行部門對依法查詢的被保全人財產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財產外,被保全人的其他財產信息不得公開,相關信息不得用于財產保全和執行以外的用途。法院執行部門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未能查到可供保全財產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保全人。
第九條經審查不符合本指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法院執行部門應當依法決定駁回當事人通過網絡執行查詢被保全人財產的申請。調查和控制系統。上述決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第十條申請財產保全的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保全人應當賠償。
第十一條申請人惡意或者濫用起訴權利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損害被申請人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本院審判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