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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離婚的,如果雙方能夠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雙方可以親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材料離婚協議規定一方擁有永久居留權。離婚登記由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雙方就上述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離婚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請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果法院發現夫妻關系破裂,就會下令離婚。家庭暴力可以作為判斷夫妻關系破裂的依據。
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后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發生家庭暴力的一方是過錯方。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會考慮照顧子女、婦女、無過錯方的權益等因素。配偶財產一般不參與婚姻財產分割過程。一般情況下,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會參與財產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發小魯提醒您,家庭暴力離婚訴訟所需時間可能為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等,具體時間根據當事人處理離婚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也可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