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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工傷、工殘分為一到十級。最重的是第一級,最輕的是第十級。如果員工在工傷事故中受到嚴重傷害,往往需要確定工傷和傷殘級別。那么,工傷傷殘等級是如何認定的呢?工傷傷殘鑒定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讓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吧。
簡單來說,工傷傷殘等級的認定,實際上取決于工傷事故對勞動者造成的損害程度。員工的工傷和工傷等級實質上是評定工傷醫療和經濟補償水平的標準。接下來,跟著法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工傷傷殘等級的相關內容吧。
1、工傷傷殘等級如何認定?
1、根據工傷保險規定,職工因工負傷致殘,經治療后影響勞動能力,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職留薪期間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受傷職工或者其他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因此,勞動能力鑒定必須等到傷情穩定后再進行。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期限。傷情穩定后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有利于賠償。
2、實踐中,一般需要在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三個月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這種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可能是工傷部門考慮到,如果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滿意,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工傷傷殘鑒定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1、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工傷情況。
2、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后,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勞動行政部門和企業將通知您認定傷殘等級。
4、傷殘等級評定在市(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5、評定傷殘等級后,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傷殘評定標準1級至4級表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級至6級表示工作能力嚴重喪失;7級至10級表示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殘疾福利的確定和工傷工人的安置主要根據評估的殘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