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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新聞12月21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日前已發布。新版目錄的修訂,是落實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是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具體體現,對于進一步規范環評類別管理,促進小微企業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小微企業,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2021年1月1日新版名錄實施后,建設單位、環評單位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煙臺市生態環境局溫馨提醒您:
1、不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項目類別
雞蛋加工、城市天然氣供應工程、污染場地治理修復、餐飲、娛樂、洗浴場所、賓館、飯店、醫療機構集中醫療洗滌、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農業復墾等項目均未出現在清單中。新版本的目錄將不再包含在內。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并不意味著建設單位免除環境保護責任。
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建設單位應當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自覺接受日常監督管理。
2.新增項目類別
與舊清單相比,新版清單新增了礦區恢復治理項目、二氧化碳地質封存、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人工湖、人工濕地、海洋生態修復項目等新項目類別。上述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及時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避免延誤開工時間。
三、嚴格項目類別
與舊名單相比,新版名單包括海洋養殖業、陸地石油開采、陸地天然氣開采、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印刷、文化教育、體育、電子特種材料制造、海洋人工魚礁項目等項目環評類別均有所提高。需要說明的是,新版目錄的實施時間以審批部門最終批準日期為準。因此,上述項目涉及的建設單位近期如有申請審批的計劃,請按照新版目錄中的相關要求及時進行修改,避免延誤后期項目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