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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是社會生活的輪廓,有時就像夫妻的家庭生活。沖突為何產生,誰對誰錯,很難說清楚。在現實生活中,一方完美地履行其全部義務而另一方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其義務而完全承擔過錯幾乎是不可能的。當沖突發生時,雙方都會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和對方過錯的證據,希望向法庭表明自己的善意和清白以及對方的惡意和過錯。于是爭論開始了。年輕律師在這個過程中容易犯的最大錯誤是,當對方指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時,他們仍然在傳統法律原則和邏輯思維的影響下試圖解釋自己的缺陷。那么正確的解決方案和應對措施是什么呢?
當遇到對方使用對你不利的證據時,千萬不要讓對方帶頭,按照對方的話題繼續說下去。你必須堅決拒絕回應,迅速找出對方更大的破綻,挑起新的話題。讓這個話題足以掩蓋對方不利的話題。另外,更高級的防御是以退為進,坦然承認自己的缺陷,但必須用自己的錯誤來證明對方的故意,假設自己的錯誤是由對方之前更大的缺陷造成的。當然,這種更高級的方法可能會構成自信,所以初學者盡量不要使用這一招。只是要注意不要在對自己沒有好處的事情上跟對方糾纏,趕緊把話題轉移到對自己有利的話題上。
年輕律師還應該記住,在法庭上,盡量不要說一些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他們應該知道如何說人類語言并知道如何簡單。當然,這也需要法律功底的長期積累,以及簡潔明了的說話能力。把深奧的法理講清楚,本身就是一個修行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