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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周末,天氣很好。
一對六十多歲的老夫婦走進了工作室。
老人告訴我:唯一的女兒目前正在法院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到了這個年紀,離婚的事情我已經無力承擔。我只想知道,一旦我女兒和女婿離婚,巨大的住房問題如何解決?
離婚問題很復雜,因為它涉及個人和家庭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方方面面。以住房為例,涉及離婚后夫妻雙方未來的生活、未成年子女未來的成長以及彼此的經濟利益。由于本文篇幅有限,這里僅分享一些關于離婚后住房分割問題的知識。
夫妻倆現有的房屋設定為雙方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分居,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和審判實踐,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A.如果夫妻雙方都聲稱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并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通過競價獲得,法官一般會允許。所謂“競價法”,就是誰出價最高,誰就“獲勝”。那么,原則上,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人將向未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支付另一半房價。
B、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則雙方先報房屋價格。如果他們同意價格,則擁有房屋的人將向未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支付價格。如果雙方對房價意見不一致。經過法定程序后,法院將委托相應的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原則上給予對方一半的房價。
C、夫妻雙方均不想要房屋所有權的,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涉案房屋拍賣,拍賣所得依法由雙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