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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鄭州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全市嚴重內澇。多輛車輛被洪水浸泡,大量車主財產損失嚴重。現在強降雨已經基本過去,經過全國各地救援人員的努力,鄭州的積水已經退去大半。本文解答了有關被淹車輛的索賠問題,以方便受損車主更好地進行維修。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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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在大雨中被淹了,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車輛沒有車損險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如果車輛購買了車損險,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商議。
場景一:車輛停在原地時被水淹
只要車輛有車損險,保險公司就會全額賠償您;
第二種情況:車輛行駛中被水淹熄火。
1.如果車險是在2020年9月19日之前購買的
車輛需同時購買車損險和涉水險,保險公司才會對車輛進行全額賠償;
若車輛只購買車損險,未購買涉水險,保險公司只賠付發動機部件以外的損失;
2.如果車險是在2020年9月19日之后購買的
只要車輛有車損險,保險公司就會全額賠償你。
《車輛損壞保險》中,根據條款規定,如果未涵蓋附加保險條款,則以主保險條款為準。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您購買了發動機水損保險,您因此,切記,如果車輛進水熄火,不要再次點火,將車輛停在較遠的地方,等水退后,聯系保險公司和4S店用拖車拖走卡車以確定損壞情況。)
2
如果我的車輛被洪水沖走找不到怎么辦?
遇到這種情況后,應及時報警并向保險公司立案。保險公司稍后將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理賠。
3
如果車輛被淹后找到拖車來救援,保險公司會支付拖車費用嗎?
如果車輛屬于本文第一個問題保險公司理賠范圍內,保險公司將支付拖車費用。自行拖車者應保留交接記錄、收據或發票,并提供給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4
車輛停在小區地下車庫。大雨導致水進入車庫。小區物業管理有責任嗎?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個概念,那就是“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民法典》第59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減輕責任。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在合理期限內予以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其違約責任不予免除。”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
1、大雨超過人類防范能力極限,達到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程度,屬于不可抗力情況,社區物業無需承擔責任;
2、如遇大雨,物業公司可以預見可能危及業主利益的情況。但如果物業公司因疏忽未能預見或未盡全力阻止,則不可抗力抗辯不能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對車輛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3、可能發生大暴雨時,物業公司及時通知業主將停放在地下車庫的車輛移至安全地點,并已按照合同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的,業主不能要求事故發生后承擔賠償責任。責任。
5
如果車輛被水淹后浮離地面,撞到其他車輛或物體,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當主動或強制停止的車輛因水的浮力而浮離地面并被迫撞上水流沿線的其他車輛或物體,并且車輛不再啟動時:
如果撞到其他車輛,應首先找到交警以確定責任。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后,責任方的保險公司將通過車損險進行理賠;
如果車輛撞到其他靜態物體,車輛的損壞也可以通過車損險得到賠償。
感謝所有抗洪搶險人員,感謝堅強樂觀的河南人民,
希望大家平安,河南早日恢復正常。
風雨終究會過去
而共擔風雨的人,終會見到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