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農村宅基地是千千萬萬農民的保障,涉及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影響著農民生活的穩定和安居樂業。目前,我國宅基地制度實行一戶一房、福利分配、長期使用、公有制的基本制度,較好地解決了農民的住房問題,為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影響。
我們知道,我國目前實行土地公有制。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的所有權當然屬于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去年,國家提出宅基地“三權分離”政策,進一步強調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性質,同時也提出保護農民的“資格權”,放寬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
但很多人對此并不是很了解。有人指出,他們的宅基地是祖輩傳下來的。他們的祖先已經在這里生活了數百年。怎么現在變成集體了?所以我們現在住的宅基地、房子都不是我們自己的。這樣,我們就感覺生活缺乏幸福感和安全感。
祖輩留下的宅基地是我們自己的還是集體的?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這個問題。首先,我國的土地是公有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公有的,當然也包括農村宅基地。
這是否意味著農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生活就沒有安全感和穩定感呢?事實并非如此。農民擁有宅基地資格權和長期使用權。這些權益仍屬于用益物權,仍受法律保護。以下三大權益是不可剝奪的。
首先,有宅基地長期居住和使用權。只要該家庭愿意居住在農村,并且不將戶口遷出農村,就永遠擁有該宅基地的居住權和使用權,包括房屋的裝修、重建,但改建、重建必須依法報批,并符合一房一房的條件。
二是房屋出租或轉讓的權利。如果你繼承了你的老房子,現在有房子住,或者你在城里買了房子定居,而祖傳下來的老房子閑置,你就可以這么做。出租的房屋還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利人利己。
三是選擇“有償退出”。這是國家近年來積極探索的宅基地退出政策。這意味著,如果農民自愿將合法剩余宅基地返還給村集體,政府和村集體將給予退還農民一定的補償。補償資金。如果你已經有了另外的住所,而祖傳下來的老房子已經沒有用處,你可以選擇通過“有償提領”的方式歸還給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