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介紹:
向銀行借錢不還的后果包括銀行向當事人催收、逾期超過九十天的貸款被認定為惡意逾期貸款、對個人信用造成不良影響等。不還款時效借款期限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
不償還銀行貸款的后果如下:
1、銀行代收款項;
2、逾期超過90天,情節嚴重的,可視為惡意逾期;
3、個人信用受到影響,個人名下貸款將在國家個人征信系統中被記錄為逾期貸款;
4、如果您因拖欠貸款而被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執行后仍未償還貸款,您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舉報,并列入“失信主體名單”。執行?!?/p>
我們提醒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執行名單:失信被執行人,依法給予信用處罰:
有履行能力但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規定的義務的;
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抗拒執行的;
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執行的;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未償還借款的訴訟時效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
不償還借款的訴訟: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法庭審理;
6、法院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