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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哪些人在旅行時會享受折扣和便利?
答:殘疾游客、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游客在旅游活動中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
PS:老人或小孩“同團價格不同”怎么辦?
原國家旅游局令《關于印發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的通知》第六條規定,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務,因旅游者年齡、職業等差異而加價的,旅行社應當退還增加的費用。
02、游客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哪些行為規范?
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道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文明旅游行為規范。
PS:每個人都是一道美麗的風景!
旅游活動中的一言一行不僅體現了一個人的文明程度,也體現了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我們在此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增強文明出行意識,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旅游環境,展示濱州文明風采,讓文明旅游之花在濱州綻放。濱州.
03.旅行社可以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嗎?
答: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PS: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組織旅游業務怎么辦?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跟團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簽訂跟團旅游合同的,應當在跟團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機構和代理機構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規定將跟團旅游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托給當地旅行社的,應當在跟團旅游合同中載明當地旅行社的基本信息。安排導游為游客提供服務的,導游服務費應當在跟團旅游合同中載明。
04、設立旅行社招募、組織、接待旅游者并為其提供旅游服務,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設立旅行社招攬、組織、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必要的經營設施;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擁有必要的商務管理人員和導游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旅游主管部門許可,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PS:部分旅游咨詢公司也具備上述條件。他們是旅行社嗎?他們可以組織團體旅行嗎?
判斷是否為正規旅行社,查找“一證一照”,即《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有些公司可能從名字上就被稱為“xx旅游公司”,但這樣的公司可能只獲得《營業執照》而沒有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所以他們不是正規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不得組織旅游活動。此類活動存在風險且不合規。游客參與后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應遠離。此外,普通旅行社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也可以經營一些旅游業務。分支機構可以在其設立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旅游業務。營業網點只能進行征集咨詢,不能獨立組團。
05、旅行社可以組織接待游客到指定購物場所并安排額外付費旅游項目嗎?
答:旅行社組織接待游客不得指定特定購物場所,不得額外安排付費旅游項目。但經雙方同意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違反上述情況的,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在旅行行程結束后30天內辦理退貨并預付退貨費用,或者退還單獨支付的旅游項目費用。
PS:什么是共識?
請參閱電子旅行合同。旅游者在簽訂旅游電子合同時,必須仔細閱讀內容。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購物點的,必須在合同中注明。旅游標志和旅行社蓋章后,即表示雙方已達成共識。合同中未注明的,由旅行社承擔舉證責任。
06、導游、領隊可以自行承擔導游、領隊業務嗎?
答:導游、領隊必須由旅行社指定,為游客提供服務,不得私自從事導游、陪同業務。
PS:如何判斷旅行社為旅行團提供的導游是否為正規導游?
《旅行社條例》第八條規定導游人員進行旅游活動時應當佩戴導游證。導游取得導游資格證書后,經申請,當地文化和旅游部門將核發電子導游證并制作實體證。電子導游證的有效期為3年。導游帶團時佩戴有效導游證,證明其是持證導游。
07.什么情況下旅行社可以與游客解除合同?
答:患有傳染病和其他可能危及其他游客健康和安全的疾病;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拒不交有關部門處理的;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游客權益且不聽勸阻、無法制止的活動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組團社在扣除必要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PS: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行程可以退款嗎?
如果合同終止,旅游組織者應在扣除向當地旅行社或履行助理支付的不可退還費用后,將余額退還給游客。游客雖然沒有出行,但也產生了一些費用。旅行社不需要退款,但需要向游客提供所發生費用的證明。
08.游客與旅游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解決?
答: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PS:旅游投訴電話是多少?
原旅游投訴熱線已并入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市民如有相關投訴,可撥打熱線電話。
09、旅行社未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處罰有哪些?
答:旅行社違反《旅游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上罰款;不超過5萬元;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游客的;從不合格的供應商處訂購產品和服務;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
PS:如何判斷您選擇的旅行社是否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人身意外險有什么區別?
旅行社責任保險是保護游客權益的重要基礎。旅行社組織游客旅游時,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權益受損,需要賠償的,旅行社對游客進行賠償后,保險公司對旅行社進行賠償。旅行社購買責任保險后,會收到保險公司的保單。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出具保單,確保旅行社投保。另外,還有一種游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建議游客購買《旅游法》。該保險的受益人是游客。如果旅行中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將直接賠償游客。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一些旅行社主動提供免費保險。由于提供的保險范圍往往較低,建議游客自行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0、旅行社擅自改變旅游行程,嚴重損害游客權益的處罰有哪些?
答:旅行社違反《旅游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改正:責令停業整頓;造成游客滯留等嚴重后果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在旅游行程中擅自改變旅游行程的;造成游客權益嚴重損害的;拒絕履行合同;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的。
PS:如何判斷旅行社是否擅自更改行程?
存在三個要件:行程與原合同不一致、旅行社單方面決定、旅行社主觀故意。擅自改變行程的行為由旅行社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