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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當事人家屬找上海律師咨詢:兒子酒后尋釁滋事致使對方輕微傷,現在已經被刑事拘留了,想找上海刑事律師咨詢一下,一般尋釁滋事輕微傷要判多久?有沒有什么辦法能夠刑事辯護爭取少判幾年?上海市知名刑事律師,通過實際案例解析,回答當事人的這一法律咨詢。
【案件詳情】2019年11月12日21時許,被告人陳飛武酒后在本市地鐵站上行站臺處,使用言語、拉扯、阻攔上車等方式無故騷擾兩名女乘客張招翠、鐘某,后毆打前來阻止的地鐵工作人員郭某左面頰部,經鑒定,被害人郭某屬輕微傷,并引起多人圍觀,造成站臺秩序嚴重混亂。
民警接警后到現場,在依法處理過程中,被告人陳飛武在馬群站警務室掌摑民警劉某乙臉部左側,在將其帶往南京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途中,被告人陳飛武又對民警周某進行辱罵,并用右腳踹擊正在駕駛車輛的周某頭部右耳側。2019年11月12日當晚,被告人陳飛武被抓獲歸案。
【法院判決】為維護社會秩序,懲罰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陳飛武有期徒刑一年,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陳飛武有期徒刑七個月,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律師分析】上海刑辯律師分析:陳飛武在公眾場所無故騷擾并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上訴人陳飛武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上訴人陳飛武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陳飛武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被告人陳飛武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但是一般尋釁滋事致人輕傷,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那么為什么陳飛會之判決了一年呢?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分析,這是因為被告人陳飛武當庭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法院才會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通過尋釁滋事罪的實際案例知道,尋釁滋事罪輕微傷一般會判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想要爭取少判幾年,除了是要初犯,最重要的是看悔罪態度以及對被害人的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因此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建議,刑事案件,一定要及時找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以便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案件的情況,找到減刑辯護的要點,并提示當事人相關事宜。
以上就是知名刑事辯護律師通過刑事案例,為你分析講解關于尋釁滋事輕微傷一般要判多久這一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點擊在線咨詢,聽聽律師的建議和意見,以免錯失刑事辯護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