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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遷安置用地可以劃撥嗎?劃撥土地的范圍為國家機關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性用地等。但安置房用地一般不屬于此類項目,因此不能劃撥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時,應當通過轉讓或者其他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劃撥取得:國家機關用地、軍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國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用途。2.土地劃撥程序是怎樣的?1、建設用地單位憑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者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向擬劃撥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計劃及其他相關文件。土地使用申請。二、審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劃定用地范圍,組織協商土地補償、安置或者拆遷安置方案。三、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規定權限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批準后,由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建設用地批準函。4、劃撥:用地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有關人民政府批準文件確定的用地面積和范圍,就地劃撥建設用地。土地利用。5、備案的建設項目竣工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實實際用地情況。批準后,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證。以上是小編針對本期整理的內容。劃撥土地的范圍為國家機關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性用地等。但安置房用地一般不屬于此類項目,因此不能劃撥土地。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登陸網站進行咨詢,專業律師將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