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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
移動支付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
完全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
然而,有些商家根本不接受現金。
僅接受移動支付
對于很多不習慣使用移動支付的消費者來說
造成不便
那么這種行為是否違法呢?
我們來看看案例
典型
4月12日,江蘇常州一家便利店拒絕允許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購買商品,違反了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常州中心支行給予單位警告并處以1000元罰款。其法定代表人也受到警告處分。并處罰款500元。
法律鏈接
《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私債務必須以人民幣清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拒絕接受人民幣現金是不合理、違法的。
那么當我們遇到現金被拒的情況時該怎么辦呢?
哪些情況不構成拒絕?
如果現金被拒絕怎么辦?
消費者如發現商戶拒絕接受現金或采取排斥現金的歧視性措施,可通過撥打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熱線電話或向就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舉報,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舉報。
哪些情況不構成拒絕?
若因紙幣質量問題(如過度損壞、污漬等)而被商戶拒收紙幣,并不構成拒絕接受現金。雙方應達成協議,通過更換其他紙幣的方式解決問題。
建議市民如發現手中人民幣破損較多,應盡量前往銀行柜臺兌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免費提供破損人民幣兌換服務,市民可以放心兌換。
另外,還有一些特殊的銷售場景,比如無人售貨店、無人停車場等,如果不能使用現金,并不構成拒絕接受現金。
移動支付的普及
它應該帶來一個更加高效、和諧的社會。
而不是一些人的支付方式被侵犯
保護您自己的權益
讓我們一起對拒絕接受現金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