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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力資源部門認為,試用期內沒有正式勞動合同,管理相對簡單。這確實不太好。他們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這就是為什么緩刑期間的糾紛會如此復雜。許寶童律師團隊根據處理勞動爭議的經驗,從法庭訴訟的角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讓您的工作更加規范,避免不必要的錯誤。
1.合同期限不得增加一天。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有非常具體的規則?!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幾個月。
有的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故意增加一天或者一個月的勞動合同期限。上述《勞動合同法》包含本金,可以預定兩個月的試用期,換取一年的勞動合同。但因多出一天,解除勞動合同時可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1、合同期縮短一天,試用期縮短四個月。
《勞動合同法》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因此,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六個月,但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零364天(三年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期限可以是四個月。這不是操作技巧,而是勞動合同法中試用期的一個重點。
2、用人單位不得自行簽訂試用期合同。
司法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避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招用勞動者時往往與勞動者單獨簽訂試用合同。期限一般為三至六個月。試用期合同期滿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事實上,這涉及巨大的法律風險?!秳趧雍贤ā芬幎?,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未約定試用期的,為勞動合同期限。
這表明僅試用期合同就浪費了固定期限合同。當你簽訂所謂的正式合同時,你已經簽訂了兩份合同,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將面臨沒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問題。
3.逾期試用期也會導致雙倍工資
這里的雙倍工資并不是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中的雙倍工資,而是違法試用期的法律后果?!秳趧雍贤ā返诎耸龡l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試用期滿月工資支付勞動者試用期工資。賠償。
用人單位應充分理解《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避免實踐中違規約定試用期。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滿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補償標準為試用期滿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相當于雙倍工資。
5、試用期不合格,可以延長試用期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了試用期的上限,即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兩個月;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用人單位可以以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為由,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得決定延長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延長試用期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徐寶同律師是上海金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國際律師協會(IBA)董事、亞洲替代性爭議解決中心調解員、中國仲裁員、泰國國際仲裁中心(THAC)仲裁員。徐寶同律師團隊專注于公司、商事、股權、合同訴訟及仲裁糾紛解決,擁有十多年的法院審判實務和規則研究經驗。本文不能視為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建議或意見,而僅是作者團隊處理類似案件時法院的裁決規則。如果您遇到法律問題,可以聯系徐寶同律師,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