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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為了逃避債務而故意不還錢,但故意逃避還債是違法的。作為當事人,如果遇到債務,故意逃避付款,該怎么辦?惡意逃債會被判什么刑?讓我來解答你的疑惑。
如果我故意逃避償還債務怎么辦?
1、對于不償還債務的,必須盡快起訴法院要求償還。一旦超過兩年訴訟時效,訴訟權利將喪失。
2、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次是調解。如果債務人不出庭,則調解失敗。
3、調解不成后,法院受理案件。法院將發出傳票來確定開庭時間。即使債務人不出庭,“缺庭”也不會影響判決。法官會將判決書發送給債務人,判決書會告訴他什么時候必須將錢轉入法院的賬戶。
4、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數額較大的,將扣押固定資產。如果金額小,所有銀行卡都會被凍結。此時,所有銀行都“只可通,不可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視為“嚴肅的”:
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后,依法隱匿、轉移、變賣、毀壞查封、扣押、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物,或者被凍結被移送,導致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隱匿、轉移、變賣、毀壞執行中為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財物,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使執行無法執行的;
聚眾喧嘩,沖擊刑場,圍攻、拘留、毆打行刑人員,使行刑工作無法進行的;
損毀、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車輛等執行工具、執行人員服裝、執行證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其他阻礙、抗拒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處罰金。
對惡意逃債如何處罰?
如果老賴惡意逃債,屬于債務糾紛,不涉及刑事犯罪。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支付令、起訴法院等方式追償債務。但如果法院作出判決后惡意逃避債務,則可能構成拒絕執行判決。根據情節判定犯罪,判處刑罰。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214條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支付款項或者有價證券,并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2)付款令可以送達債務人。申請應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履行義務人有能力履行并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解釋中規定的“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的其他人”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不落實,情節嚴重”:
拒報、謊報財產狀況,違反人民法院禁止高消費及相關消費令等,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仍拒不履行的;
偽造、毀滅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賂手段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教唆、賄賂、脅迫他人作虛假證言,妨礙人民法院查明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導致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拒絕交付法律文書載明的財物、票證或者拒絕搬出房屋、土地,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與他人串通,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阻礙執行,導致判決、裁定無法執行;
以暴力、威脅手段阻止行刑人員進入行刑現場,或者聚眾喧鬧、沖擊行刑現場,致使行刑工作無法進行的;
侮辱、圍攻、拘留、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損毀、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及其他執行工具、執行人員服裝、執行證件,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給債權人造成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