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來源:大律師網
刑事拘留是一種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機關實施。檢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可以由檢察院執行。
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采取了一系列方法,規定公安機關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親眼目睹的人認定其實施犯罪的;
(三)在住宅周圍或者住宅內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告知真實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在逃犯罪、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等嚴重嫌疑的
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
刑事拘留的后果包括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接下來,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當然,如果危害輕微,不構成犯罪,偵查階段可能會撤銷案件,或者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或者法院可以宣告無罪。
2020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有什么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措施,是針對可能妨礙刑事訴訟程序的行為而采取的;司法拘留是一種排除措施,針對已經發生的妨礙刑事訴訟的嚴重行為。采取。
2、法律依據不同。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取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分別依照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采取。
三、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其適用對象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司法拘留適用于訴訟過程中妨礙訴訟的所有人,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案外人。
四、不同機關采取的刑事拘留類型,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行。
5、與刑罰之間的關系不同,刑拘期限可以用刑罰來抵銷。司法拘留只是對阻礙訴訟程序的人的處罰,與判決結果無關。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如上所述;司法拘留的最長期限為15天。《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法庭審理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的,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拒不服從限制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和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被處罰人對罰款、拘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審查期間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