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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的傷殘軍人,優先享受哪些就業優惠政策?
答: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的殘疾軍人,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一是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依照殘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選擇適當類型的殘疾人就業。他們的工作和職位。“規定比例”具體是指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規定。
二是穩定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國家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或者超過規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和扶持。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材料、場地等方面。
三是多渠道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通過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扶持政策和為殘疾人提供就業的個體工商戶,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免稅和社會保險補貼,幫助安排企業運營場地并提供啟動資金支持。
四是大力發展殘疾人輔助就業和多種形式就業。對輔助就業殘疾人給予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輔助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補貼。
2.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否為退役軍人提供收費職業介紹和創業指導服務?
答:不需要。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免費提供職業介紹、創業指導等服務。同時,就業促進法和《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其他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等信息發布。指導價格、職業培訓等,崗位介紹、就業指導和創業指導、就業創業和人才政策法規咨詢、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服務均免費。《退役軍人安置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退役軍人提供檔案管理、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根據上述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揮屬地單位作用,指導各類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退役軍人免費提供職業介紹、創業指導等服務。
三、商業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是否應當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答: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鼓勵商業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就業促進法》和《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規定,國家支持依法設立的商業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和資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應當鼓勵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的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搭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信息對接平臺,幫助退役軍人與優秀需求企業精準高效匹配退役軍人人力資源。支持在促進退役軍人就業中發揮突出作用的地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制定并實施減免場地租金、給予獎勵補貼、認定誠信服務機構、評選為退役軍人就業重點企業等政策措施。行業。提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主管部門向社會力量購買人力資源服務,加大對退役軍人就業促進和創業支持的投入,充分發揮退役軍人的職能作用。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業優勢,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支撐。
4.未能及時就業的退伍軍人能否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答: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未能及時就業的退役軍人,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登記后,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險制度之一,用于保障公民失業時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幫助的權利。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軍人保險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的規定,退役軍人的現役年限視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即軍人在服役期間視為參加失業保險,其服役年限視為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實踐中,一些軍人退役后一段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無法及時就業。《退役軍人保障法》將其納入失業保險范圍,允許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求職后,依法享受失業保險。確保退役軍人獲得失業保障。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同時,還應積極尋求再就業機會,積極參加各種就業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就業能力。
五、機關、群團、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收或招收人員時,退役軍人享受哪些政策保障?
答: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收或者招收人員時,可以適當調整退役軍人的年齡、學歷。輕松。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和招收退役軍人。軍人職業勞動強度高,生命風險高。他們紀律嚴明,在服役期間做出了很多貢獻。他們退休后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優待。絕大多數退役軍人退役后需要個體經營,他們在部隊學習和掌握的技能大多是軍事專業技能,其中很多并不適用于當地。政府需要出臺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積極招收退役軍人就業,社會各界也應增強支持軍人的意識,共同幫助退役軍人就業,體現對退役軍人的關懷和優待。軍事人員。我國積極探索優先、定向的招收政策。機關、群團、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用人相對規范,社會保險待遇能按要求落實,有利于提高退役軍人安置質量;同時,這些單位社會關注度高,示范效應大,吸引力強,在退役軍人接收安置工作中發揮帶頭作用,必將有效推動其他用人單位更好履行接收退役軍人義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4年印發的第《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號規定,困難邊遠地區報考基層公務員的退役軍人也可享受放寬招聘專業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工作經驗,合理降低入場費。考試比例、筆試單獨及格線等優惠措施。
來源:“內蒙古退伍軍人”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