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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詐騙罪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或者職稱,實施詐騙,損害國家機關信譽及其正?;顒?,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那么造假罪、詐騙罪如何認定呢?量刑標準是什么?
造假罪、詐騙罪如何認定?
(一)犯罪與非犯罪的界限
要構成本罪,行為人不僅必須充當軍人,而且還必須從事欺騙活動。如果行為人冒充軍人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并沒有任何偽裝、欺騙行為,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實施偽裝、欺騙行為,但不是以軍人名義實施的,不構成本罪;構成其他犯罪的,按其他犯罪處理。
(二)冒充軍人罪、冒充詐騙罪與冒充詐騙罪的界限
冒充詐騙罪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欺騙他人的行為。該法對這兩種犯罪的規定是相互沖突的。主要區別在于:一是侵權對象不同。前者侵權的直接客體主要是軍隊的聲譽及其正?;顒樱笳咔謾嗟闹苯涌腕w主要是國家機關的聲譽及其正?;顒?。其次,犯罪對象不同。前者針對現役軍人,后者針對軍事機構以外的國家機構工作人員。
(三)區分冒充軍人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兩種犯罪都表現為欺騙,而冒充軍人罪也可以像詐騙罪一樣詐騙財物,因此很容易混淆。這兩種犯罪的主要區別是:
(一)侵權對象不同。冒充軍人侵害的主要對象是軍隊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的客體僅限于公私財產權。
(2)行為方式不同。冒充軍人實施詐騙的方式僅限于冒充軍人身份或者職稱實施詐騙;詐騙的方式并不限于此,可以采用任何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的手段和方法來進行。
(3)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而冒充軍人罪的犯罪目的是謀取非法利益,其內容比詐騙罪的目的更廣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共和私人財產,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四)是否構成犯罪的數額限額不同。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才構成詐騙罪。但構成冒充軍人詐騙罪,數額并不大。因為這種犯罪不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它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首先并集中在通過特定的犯罪手段確定的對軍隊威信和正常活動的破壞。
冒充軍人罪與詐騙罪雖有區別,但行為人冒充軍人身份或者職稱詐騙財物時,一種行為同時犯了兩種罪,屬于假想罪。對于涉及假想同謀的案件,應當按照罪首重罪從重的原則辦理。結合這兩種犯罪的法定刑和本罪的實際情況,一般認為,對于詐騙所得財物數額是否巨大,應區別對待,實行從重罪判斷的原則:詐騙財物數額巨大時,詐騙罪受到數額較大的限制,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軍人詐騙罪從構成上沒有較大數額限制,其法定最高刑罰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這是10年的牢獄之災。
顯然,后者比前者更為嚴重,因此此時應以冒充軍人詐騙罪定罪。數額巨大的,犯詐騙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入獄,顯然詐騙罪比冒充軍人罪更嚴重。因此,冒充軍人詐騙巨額財物時,這種犯罪行為不能再歸入冒充軍人詐騙罪。而是應當適用一重罪數罪的原則,以詐騙罪定罪量刑。
(四)區分冒充軍人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
一些犯罪分子經常冒充軍人,利用恐嚇手段向他人勒索錢財。這種犯罪往往與這種犯罪非常相似。但兩者之間有一個區別:
(一)冒充軍人詐騙罪的特點是“欺騙”。受騙后,受害人往往“主動”交出財產或轉讓其他合法權益。敲詐勒索雖然也有“詐騙”的成分,但其特點是“恐嚇”受害人,即恐嚇財物所有人,使其產生精神恐懼,出于無奈而被迫交出財物。財產或轉讓其他合法權益。這是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
(二)本罪的客體是國防利益、武裝部隊的威信及其正?;顒?。不僅可能直接侵犯財產權,還可能直接侵犯公共利益和公民其他合法權益。敲詐勒索罪的客體只能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五)一罪與數罪的區別
1、行為人在冒充軍人犯罪活動中,未冒充軍人而詐騙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普通詐騙罪。如果達到犯罪程度,就應定性為詐騙罪,并應與冒充軍人罪并列。實行數罪并罰。
2、冒充軍人罪,實施詐騙罪,常與偽造公文、證件罪有牽連,也與偽造公文、證件罪、冒充軍人罪有牽連、詐騙等,按照涉案人員處理原則,應當與情節嚴重的犯罪區別對待。
造假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軍人行騙的“情節嚴重”,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之前,根據司法實踐經驗,一般是指戰時冒充軍人行騙;因冒充軍人而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軍民、軍警之間嚴重糾紛、經濟損失或者不良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等。
對于冒充軍人、詐騙情節嚴重的,除主刑外,一般應當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