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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網友咨詢:
工作時間過長違反勞動法怎么辦?
四川九都律師事務所沉偉律師答:
如果加班情況嚴重,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并要求立案。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我國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工人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的,超出的時間算作加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資1.5倍的加班費。如遇休息日,加班工資不得低于正常工資的兩倍。
四川九都律師事務所沉偉律師分析:
勞動法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如下: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
3、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4、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天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