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介紹:
如果申請離婚時未到庭,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這對缺席者來說是不利的。在申請離婚的過程中,您需要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等待法院通知您開庭,最終開庭后您才能得到審理結果。如果申請離婚時未到庭,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這對缺席者來說是不利的。在申請離婚的過程中,您需要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等待法院通知您開庭,最終開庭后您才能得到審理結果。
如果您未出庭辦理離婚訴訟,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提醒您,不出庭可能會造成以下不利影響:
1、如果雙方都有子女,不利于取得子女撫養權;
2.如果涉及財產分割,法院可能僅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來判定財產的歸屬,這不利于被告的財產分割。
申請離婚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
2、準備離婚材料,如離婚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
3、經立案大廳審核,符合立案條件,批準立案的,立案法院發出立案通知書;
4、將案件移送民事法院審理;
5、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出庭應訴;
6、法院調解;
7.法院應當舉行聽證,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原告不出庭的,人民法院駁回案件。如果離婚被告不起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后,在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與出庭判決相反。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出庭,人民法院只詢問、核實證據,聽取到庭當事人的陳述。人民法院對缺席當事人提交的申訴或者答辯及證據進行審查核實后,依法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缺席判決。
當離婚被告不上法庭時,缺席判決是有條件的。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經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48條規定,如果當庭宣判,判決書將在十日內下達。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后立即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