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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委派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股東大會的決議行使法定職權。董事同意依法任職并執行委托事項的,公司與董事之間成立委任關系。從雙方法律行為來看,實際上是一種委托。契約關系。但公司與董事之間的聘任關系并不排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存在。即兩者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形成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包括公司職工代表”,以法律形式明確確認董事與公司之間可以形成勞動關系,聘任關系和勞動關系并非絕對排他或不兼容。
孫先生于2017年7月20日由MDSHoldings調任MDS輕合金擔任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稅后月薪7萬元。
2018年3月6日,MDS輕合金與外服公司簽訂人事服務合同,約定MDS輕合金委托外服公司辦理員工人事手續,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福利和管理服務;合同期限為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2018年2月7日,孫先生被MDSHoldings免去MDS輕合金董事長職務,孫先生與現任MDS輕合金董事長進行了工作交接。交接后,MDS控股及MDS輕合金并未為孫先生安排其他工作。自2018年3月起,他的工資一直沒有發放,五險一金也沒有繳納。
孫老師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法院發出駁回通知書,以不屬于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為由不予受理。孫老師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MDS輕合金與孫老師建立勞動關系。
一審法院:孫先生與MDS輕合金存在勞動關系
我國尚未建立獨立于勞動關系的職業經理人制度。董事長作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除具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外,還具有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身份。
2017年7月20日,MDSHoldings董事會決定聘任孫先生為MDS輕合金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自該日起,孫先生與MDS輕合金建立了勞動關系。2018年2月7日,MDSHoldings董事會決定免去孫先生擔任MDS輕合金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未聘任孫先生擔任其他職務,也未解除與孫先生的勞動關系。MDSHoldings免去孫先生董事長職務僅是其職務的變動,并不一定導致勞動關系的終止。同時,MDSHoldings未任命孫先生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孫先生與MDSHoldings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公司訴稱:按照指示為孫老師支付報酬、代扣個人所得稅不能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
1、孫老師與MDS輕合金不存在勞動關系。
孫先生擔任MDS輕合金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及免職均由MDS輕合金股東MDSHoldings決定。MDS輕合金無權決定孫先生的人事任免,期間未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MDS輕合金公司章程第二十條還規定,孫先生作為董事長的主要職責是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行使公司章程第十九條規定的職權。作為董事會成員,孫先生不受MDS輕合金勞動法規的約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不以是否支付工資作為判斷建立勞動關系的標準。MDS輕合金作為MDS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支付了孫老師的報酬并按照指示代扣個人所得稅,不能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
2、委托第三方機構繳納社會保險不是確定勞動關系的依據。
2018年2月7日,孫先生被免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孫先生主張的人事服務合同于2018年3月6日簽訂,MDS控股并未出具任命孫先生在MDS輕合金任職的文件。MDS輕合金未與孫先生達成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該老師也沒有提供任何勞務,因此與外勞公司簽訂的人事服務合同不能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直接依據。
二審法院:孫老師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特征,無法認定勞動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者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企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睂O先生的職務由MDS輕合金的投資方MDSHoldings任免,他并非MDS招聘的工人根據MDSLightAlloy公司章程,結合MDSHoldings的任免決定,孫先生由股東委派行使董事職權法律關系的性質是受股東聘用或委托管理公司,除此之外,孫先生沒有其他職務,其工作性質是履行MDSHoldings委托的行為,不符合勞動關系要求:“由用人單位錄用、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管理、由用人單位安排從事?!薄坝袌蟪陝趧印碧卣?。自然人與法人之間,除勞動關系外,法律并不禁止雇傭、委托等法律關系的存在。因此,一審判決認定孫老師與MDS輕合金構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不足,其主張MDS輕合金支付離職后工資的主張不予支持。
員工復查:董事長職務屬于公司法范圍,員工身份屬于勞動合同法范圍。兩者之間不存在矛盾或沖突。
1、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MDS輕合金作為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的舉證責任方,未提交會計憑證,完整的工資表等證據證明其未向孫老師支付工資。孫老師提交的工資單、工資收據、工資卡銀行流水單等證據證明MDS輕合金按月支付孫老師工資,并以工資名義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MDS輕合金與國外服務公司簽訂的人員服務合同中明確規定,服務范圍是為MDS輕合金直接聘用的員工代扣代繳保險福利費。附件中直接稱孫老師為“我們的員工”。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僅對與其有勞動關系的職工負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并無禁止委托代繳社會保險的強制性規定。
3、董事長職務屬于公司法范圍,員工身份屬于勞動合同法范圍。兩者之間不存在矛盾或沖突。法律法規并不禁止公司員工擔任董事。孫先生除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外,還負責公司全部管理事務、決策等,并曾在公司工作過,其工資由MDS輕合金及社會保險支付。MDS輕合金委托國外服務公司付款。
再審法院:MDS輕合金與孫先生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系
2017年7月20日,孫先生被MDSHoldings調往其全資子公司MDS輕合金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月薪稅后7萬元。此后,孫先生不僅作為MDS輕合金董事、董事長參與董事會并行使公司法賦予的職權,而且作為法定代表人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MDS輕合金。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委派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股東大會的決議行使法定職權。董事同意依法任職并執行委托事項的,公司與董事之間成立委任關系。從雙方法律行為來看,實際上是一種委托。契約關系。但公司與董事之間的聘任關系并不排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存在。即兩者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形成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關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以法律形式明確確認董事與公司之間可以形成雇傭關系,且任命關系與雇傭關系不存在絕對排他或不相容的情況。
本案中,孫先生于2017年7月被任命為MDS輕合金董事長,與公司形成聘任關系。孫先生雖然沒有與MDS輕合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被任命為董事長時,孫先生還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等大量具體經營管理事宜。融資、外部協調和財務管理,并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和約束下,MDS輕合金按月給他發放工資,并委托一家涉外服務公司代為繳納“五險一金”費用。因此,孫先生作為法定代表人,從事董事職權以外的公司其他特定業務,并以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符合勞動關系的構成要件。足以認定MDS輕合金與孫先生同時構成聘任關系和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系。因此,孫先生關于與MDS輕合金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的主張,本院予以支持。
辭去職務是否視為勞動關系終止?法院:在某些情況下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