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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實際所得稅負擔2.5%的優惠政策將于2022年12月31日結束,之后還會繼續嗎?相信大部分網友都很期待。
從目前情況來看,還沒有相關確切的延期消息。也就是說,2023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很可能恢復5%的稅率,享受與收入在100萬至300萬的企業同等待遇。有些政策是相同的。
此外,要達到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簡單來說,首先要屬于非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然后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并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那么,在實際經營活動過程中,年利潤100萬以下、300萬以上的企業還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合理合規地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呢?
1.統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稅優惠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季度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開具普通發票免征增值稅。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上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稅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
2.地區稅收支持激勵措施
在不改變原主體公司經營模式和地址的情況下,在稅務園區設立新的一般納稅人公司,承接正常業務,就地納稅。根據實際納稅情況,可享受最高80%的地方留成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和支持。
3.區域小規模個人納稅評估
對于在稅務園區設立的小規模個體戶(如工作室、營業部等),年發票金額在500萬以下的,可享受0.5%左右的個人營業收入定額核定,加上現行的增值稅及附加。優惠,綜合稅負1.56%左右。
案例分析:以園區小規模個體戶年發票金額500W為例,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5W)、附加費(0.3W)、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5W),合計約7.8W。稅后利潤可供個人直接使用,消除公私轉移風險。
唯一要求:業務真實,三流一致(即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一致),累計滾動12個月票額不超過500萬W。
綜上,2023年小微企業2.5%所得稅優惠取消!返還5%稅?還可以享受哪些其他稅收優惠?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