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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實施犯罪的家屬一般不承擔責任。精神病人因無法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而造成危害后果,并經法定程序確認的,其家屬不承擔責任,但應承擔嚴格監護和醫療救治的責任。
網友咨詢:
精神病人的家屬是否有犯罪責任?
湖北金碧萊律師事務所夏勤律師回答:
視情況可以是。
首先,家庭成員一般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因無法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而造成危害后果,并經法定程序確認的,其家屬不承擔責任,但應負責嚴格監管和醫療救治;
其次,家庭成員作為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給精神病人造成滋事或者災難,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損失或醫療費用。監護人已盡到監護職責。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
湖北金碧來律師事務所夏勤律師分析: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罰
1、以是否有行為能力認定刑事責任,并進行精神病鑒定。根據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后果,并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對其家屬追究刑事責任。責令監護人嚴加監視、監視。藥物治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
2、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實施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3、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依法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國法律并沒有對精神病人實施的所有犯罪一律免責,而是通過司法鑒定嚴格界定具體刑事案件的刑事責任能力。事實上,病情并不嚴重的精神障礙患者在發病過程中往往具有一定的辨別能力。只要此時他們識別行為和情況的能力沒有完全喪失,就屬于現行刑法規定的“尚未完全理解”。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依法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因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造成危害后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格監測并提供醫療;必要時,政府將實行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時實施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