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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很多同學可能想利用暑假去打工,要么是為了籌集學費,要么是為了補貼生活費,要么是為了體驗生活。但你有沒有想過,學生和普通工人因工受傷后的賠償有什么區別?讓我先給你答案。在校學生是學生,不是工人,不適用勞動法,無法依據勞動法保障自己的權利。例如:小張和小王是高中同學。高考結束后,小張考上了大學,小王決定秋季去廣州打工。7月,兩人同意在夏天一起工作。工作期間,兩人均因工受傷。本案中,小王將按工傷處理,小張將按民事糾紛處理。由于小王沒有繼續上學,他是一名工人,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小王還在上學,又不是勞動者,自然不能按工傷處理。我相信大多數人對工人的定義是,從16歲到退休的任何人都應該被視為工人。但法律規定的勞動者中,在校學生確實不算勞動者。即使他們讀研究生或學習到三十多歲,他們仍然是學生,而不是工人。這個意見的措辭很有趣,因為勤工助學不被視為就業。那么為了體驗生活、幫助養家糊口,能算是打工嗎?“不必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簽還是不能簽?簽訂勞動合同后,勞動關系成立。這算就業嗎?在實際司法實踐中,無論在校學生的目的是什么,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是在校學生,就不視為就業,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和法規不適用。事實上,學生暑期打工并不算是就業,好處也很少。如果發生糾紛,甚至可能會增加維權成本。不過,由于暑期打工不算就業,所以畢業時可以算應屆畢業生。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有很多好處。1、參加公考的應屆畢業生會有更多的工作選擇,因為很多職位只招應屆畢業生。2、應屆畢業生考研更有優勢。特別是考研,應屆畢業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加分和考研保障政策。而且與往屆畢業生相比,應屆畢業生還可以享受優先錄取。3、申請三支一扶、選拔生等專項考試,必須是“應屆畢業生”。4、大公司通常對應屆畢業生有保護期,一般保證2年內不被解雇。以前,這被大公司的HR視為紅線,絕對不應該踩,但今年似乎已經開始裁員了。5、為了能夠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比如學生想要在北京落戶,首要條件就是應屆畢業生。也有不少城市為了吸引應屆畢業生,提供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等。因此,如果在校學生打暑期工就算就業的話,就會失去很多應屆畢業生的優惠政策。作為一名在校學生,你可能會因為家庭困難而想參加暑期工,也可能不了解應屆畢業生的相關政策,或者一時沒有仔細考慮,從而失去了享受暑期工的機會。政策。是不是很可惜呢?因此,《意見》這樣解釋在校學生的工作,既保障了學生勤工儉學的機會,又可以讓學生畢業時享受優惠政策?;氐骄W友提出的問題,既然在校學生暑期工不存在勞動關系,那算什么呢?應按勞動關系計算。什么是勞動關系?是勞務派遣嗎?不,這位網友這個工作是和水果店老板親自協商的,沒有勞務公司參與。這里的勞動關系可以理解為給我們家打掃衛生的小時工與其雇主之間的關系。
雙方都是平等主體。它們過去受《合同法》保護,現在受《民法典》保護。它們不屬于勞動法的范圍。因此,學生因打工發生糾紛,應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做一個月的暑期工能賺多少錢呢?上法庭維護自己的權利費用昂貴嗎?而且,當事人還是學生。這么早就留下訴訟記錄不是不好嗎?這里我為在校學生提供4條維權方法:1.向班主任尋求幫助,尤其是學校安排的實習工作。遇到這種情況,學校會進行調解。如果學校不調解,也會給學生一定的專業意見;2.報警。2021年有一個報案叫《學生打暑假工差點賠本,東莞寮步民警成功調解》,證明警察也可以調解這種事情。3、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一般情況下,如果證據充分,勞動監察大隊就會受理。4.向媒體曝光。寒暑假期間,當地媒體記者依然高度關注這一地區。你也可以尋找自媒體。但回到這位網友的情況,以上三種方法都不可能用。因為雙方只是達成口頭協議,并沒有簽署紙質協議,甚至連三天試用期的薪資都沒有協商。沒有證據,維權太難了。從事暑期工的學生既有機會也有風險。外出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得意忘形。建議你去親戚朋友推薦的地方工作,這會給你一些保障。我是@王Sir講HR,關注我,每天了解更多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