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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區分土地出讓與代租。區別一:土地流轉并沒有改變土地的性質,也就是說以前是農用地,流轉后仍然是農用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地的農業用途”。“以租代征”的實質是借土地流轉的幌子改變農用地性質進行土地開發。在農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對耕地造成很大破壞。區別二:土地出讓受讓方必須從事農業經營,必須能夠進行農業生產,管理好農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號第九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人可以是承包農民,也可以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受讓方應當具備農業經營能力。”“以租代征”的使用者大多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工業制造企業,不具備農業經營能力。區別三:主體土地流轉的主體是承包人,承包人有權決定是否以及如何流轉承包地。土地流轉完全是自愿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承包人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流轉承包地”、轉讓的對象和方式依法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阻礙承包人依法轉讓承包地。”第八條第:條規定“未經承包者書面授權,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決定以任何方式轉讓承包地。”“租征”的主體是基層政府或村委會,往往伴隨著欺騙、脅迫甚至暴力。區別四: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條第七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截留。”“以租代征”的收益很大一部分被地方政府或村委會以各種名義扣留土地,有的甚至征用土地,但仍向失地農民繳納少量的年租。區別五:土地流轉是國家積極鼓勵的。特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號、下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號,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自愿互利的土地流轉。“以租代征”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號明確規定,禁止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用于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2、以租代征合法嗎?違法嗎?以出租方式征用土地的行為違反了多項法律法規,主要違反了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工業、商業和其他商業用途并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者可以將其交給單位個人使用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邊界、面積、動工期、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前款規定轉讓、出租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應當經村民會議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集體經濟組織。
以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交換、贈與、贈與、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除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租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最長期限的轉讓、轉讓、交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第《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號“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批準土地建設的,屬于非法出讓土地行為;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占用土地進行建設的,屬于非法占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條承包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依法保護并合理保護土地使用,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3、哪些農村土地占用屬于以租代征?1、征收人與村委會直接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這種方式在當前征地過程中非常常見。用地單位或個人直接找村委會,以集體土地為幌子,允許群眾轉讓或租賃土地,然后以村委會的名義與征用方協商。簽署協議。這種征收方式常常被土地使用者用來規避相關審批手續和相關土地稅費,降低征收成本。2.基層政府直接租賃或者轉租農村集體土地。為了加快地方經濟建設,一些地方有關部門以政府名義出租集體土地,用于建設公園、道路。雖然是政府行為,但這種以出租方式征用人民土地的行為,從土地使用程序上來說是違法的。其次,一些有關部門向老百姓出租土地,然后轉租給開發商或個人。這也是違法的。如果您在征地過程中遇到此類情況,可以積極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3、村民自行租賃自己的承包地。雖然這種情況很少見,但在實踐中確實會發生。有的村民明知是向用地單位或個人出租土地用于非農建設,出租自己的土地獲取暫時利益,這是違法的。4.基層政府充當土地租賃中介機構,為土地租賃提供便利。一些地方有關部門為了加快經濟發展,為違法用地單位或個人充當中介、擔保人,欺騙群眾信任。《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條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使用審批程序。禁止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禁止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符合規劃,嚴格限于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批準土地建設的,屬于非法出讓土地;單位和個人擅自采用“以租代征”等方式占用建設用地,構成非法占用土地,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如何區分土地流轉與租代征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按規定征用土地出讓與以租代征有一定區別。一般來說,土地流轉不會改變土地性質,且土地流轉必須用于農業經營。這一點大家應該都清楚。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您前往咨詢平臺,在線律師將為您提供專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