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刑事案件過了訴訟時效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民事案件未過訴訟時效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和判決,不認為有罪,即無罪。刑事追訴期限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會再追訴此案,法院也不會審理此案。當然,這個人是無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犯罪行為在下列期限后不再受到起訴: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已過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已過十年;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已過十五年的;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已過二十年。二十年后認為需要起訴的,必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國家安全局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偵查、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起訴期限不受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間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具有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追訴期間內又犯新罪的,前一罪的追訴期限從后一罪發生之日起計算。
超過起訴時效的,不予立案,立案后發現超過起訴時效的,駁回案件。
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案件已經偵查完畢的,應當駁回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了追訴時效的;
經特赦免除處罰的;
對于依照刑法規定應訴處理的犯罪行為,不提出申訴或者撤回申訴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刑事案件起訴期滿后能否獲得民事賠償的相關知識,以及“起訴期滿后是否無罪?”等相關拓展知識。以及“刑事案件起訴期結束后我應該做什么?”。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隨時咨詢,我們將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