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12月22日電(記者卜蘭)今日,記者從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已于近日發布。《辦法》從規劃選址、房屋設計、施工等方面規范農村住房建設。《辦法》指出,每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沿公路修建房屋的,房屋邊緣與公路用地外緣的距離,距國道的距離不得小于20米。
《辦法》明確,沿公路修建房屋的,房屋邊緣與公路用地外緣的距離應為:國道不小于20米,國道不小于15米省道不小于10米,縣道不小于10米,鄉村道不小于10米。不到5米。沿公路修建房屋的,房屋邊緣與公路隔離圍欄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和機場周邊建設房屋的,必須遵守鐵路安全防護和機場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
同時,每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省標準。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制定并公布農村住房建設標準,嚴格控制建筑層數和建筑高度。
據悉,《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