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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立案庭張靜、李偉、楊俊英法官
濫用職權、顛倒是非、歪曲法律
反映情況
一、案件基本事實:河北興隆糧食生化集團有限公司與鄭州鍋爐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簽訂第《鍋爐供合同》號協議,同意興隆公司向鄭州鍋爐公司采購兩臺鍋爐,鄭州鍋爐有限公司鍋爐公司負責鍋爐。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驗收均交付興隆公司使用。合同生效后,興隆公司按約定支付了合同價款,但鄭州鍋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完成鍋爐安裝調試,尚未達到驗收標準。這一事實有2014年11月4日鄭州鍋爐公司會議室的會議記錄和2015年8月26日鄭州鍋爐公司的承諾書為證,事實非常清楚。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興隆公司于2017年9月向衢州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鄭州鍋爐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衢州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鄭州鍋爐公司應訴,鄭州鍋爐公司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本案應在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審理。衢州法院認為,合同履行地在衢州市,故依法駁回鄭州鍋爐公司的管轄異議。鄭州鍋爐公司提起上訴,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既沒有通知興隆公司陳述意見,也沒有舉行聽證會。經審理,作出冀04民轄第62號民事裁定書,案件移送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審理。
二、立案庭審判員張靜、李偉、楊俊英的違法行為:
既沒有聽取興隆公司的意見,也沒有開庭審理。本案中,興隆公司索賠1500萬元。原告和被告均為當地知名企業。中級法院應謹慎對待。其沒有聽取興隆公司的意見,在未通知興隆公司提交書面意見的情況下倉促作出裁決。這顯然是濫用終審權。
歪曲事實的。本案中,興隆公司與鄭州鍋爐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簽訂的鍋爐供貨合同明確規定,在達到設計要求后,鄭州鍋爐公司的生產、安裝、調試合同義務才移交給興隆公司。安裝調試工作不能在鄭州完成,必須在衢州完成。如果合同履行地點在鄭州,那就是天大的笑話了。難道鍋爐是在鄭州安裝調試好,然后運到衢州使用的。
濫用終審權,混淆是非的。本案事實清楚。鄭州鍋爐公司的義務是在興隆公司所在地對鍋爐進行安裝、調試,并由興隆公司檢查驗收。合同履行地點非常明顯。稍有一點法律知識的人都可以理解,作為中級法院立案法院的法官應該有深厚的理論和豐富的經驗,但他卻認定合同履行地點在距離鍋爐安裝數百公里的鄭州。地方。難道中級法院的法官判斷是非的能力還不如普通公民嗎?不禁讓人好奇。此案涉及人際關系和權錢交易。終審權是法律賦予清正廉潔、主持正義的人民法官的。任何人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力謀取私利的,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
3、興隆公司請求:請邯鄲市中院負有監督、督導職責的機構和領導,依法對涉案三名法官進行查處。興隆公司將不惜一切代價維護法律尊嚴和客觀公正的事實。
記者:河北興隆糧食生化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王河軍
黃志軍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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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服務中心是人民法院為人民伸張正義的第一窗口。近年來,河北省各級法院努力在服務理念、服務機制、服務渠道、服務功能、服務模式等方面實現新突破,讓人民群眾的第一扇司法之窗更加明亮。
訴訟服務中心“全覆蓋”
河北各級法院把訴訟服務中心建設作為新時代人民法院服務人民司法的重要公益支撐工程。他們迅速全面推進,在短時間內將原來單一的“立案大廳”建設成為能夠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的辦案大廳。綜合服務平臺,滿足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衡水市委作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專題報告,市委書記李謙、原政法委書記戴國華作重要講話分別說明。全市形成了黨委領導重視、政府支持、多方參與的格局,有力推動了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
2014年10月起,衡水市新建、改造了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訴訟服務大廳12個,升級改造了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站117個。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還配備了電子訴訟引導系統、3D立體導航系統、一體化訴訟服務系統、ATM機和音視頻同步記錄的服務評價系統。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站配備一鄉一法院辦案終端、高速掃描儀、高清攝像頭等設備,并可接入互聯網和四級政法網。今年前三季度,衡水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管理、運營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服務站共接待3.47萬人次,立案3萬多件,現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7.2%。其中,市中級法院訴訟服務大廳接待訪客1256人次,立案4749件,現場立案率98.4%。
整合后,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劃分為八個區域:訴訟指導工作區、材料領取轉交區、立案工作區、調解工作區、信訪信訪區、執行工作區、當事人寫作區和休息區。大廳配有電子顯示屏、一體式訴訟服務機、觸摸屏查詢電腦、自動柜員機等。還為當事人提供公告、標注、復印、傳真、上網、電話、法律信息審核等各種便捷服務。15個基層法院還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合理設置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區。去年以來,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共接待各類案件22.61萬人次,受理各類案件件,辦理案件查詢8585人次,辦理訴訟指導人次。
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全省192家法院全部設立了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100%。
把訴訟服務中心打造成“人民訴訟超市”
切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多樣化的司法需求,把訴訟服務中心打造成“人民訴訟超市”,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訴訟服務,是河北省法院訴訟服務處工作的鮮明特色中心。河北法院的普遍做法是推廣自助立案,以節省當事人的時間。推行網上立案和證據交換,利用互聯網查閱當事人的訴訟材料,并告知當事人無論是否到庭都可以立案。推廣視頻訴前調解,便利外方訴訟。建立審判工作微信群,讓公眾通過微信及時了解立案信息,與法官充分溝通。讓當事人關注法院公眾號或下載手機客戶端,讓訴訟服務更加便捷、公開。設立訴訟服務聯絡員或輔導員,指導或幫助公眾辦理相關事宜。服務熱線已開通,當事人可以通過電話進行法律咨詢、查詢案件、聯系法官、反映情況等。建立“訴訟精神站”,為當事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幫助當事人打開訴訟思維……
在上述措施中,最受當事人歡迎的是自助立案、網上立案、網上證據交換、微信服務、視頻調解等一些新的服務措施。
北京市昌平區人王某因田某、賈某欠其錢款,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前,王某通過訴訟服務熱線獲悉新華區法院開通了網上立案服務,于是登錄“河北法院網”網上立案平臺,上傳起訴書、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等在線。新華區法院隨即向他立案。審判長認為王某不在外地,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以電子方式送達雙方當事人,并組織網上證據交換。本案從當事人網上立案到案件結案,僅用了3個工作日。王高興地對法官說:“謝謝您,我要為法庭的高效率點贊!”
積極推出“第三方訴訟服務”
推出“第三方訴訟服務”,是指在訴訟服務中心搭建法律服務、訴訟調解對接、保全保障等平臺,方便群眾訴訟,解決當事人訴訟問題。
引進志愿律師進駐訴訟服務中心,為當事人解答法律問題,為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引進仲裁、行業調解組織志愿者進駐訴訟服務中心,充分發揮仲裁、行業調解組織的綜合管理作用,指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訴外調解或委托調解等方式化解糾紛。訴訟;訴訟服務中心引入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為無法提供巨額現金或等值實物擔保的當事人提供保全擔保服務,解決當事人的訴訟問題;婦聯組織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婚姻家庭調解室,參與訴前調解。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司法局聯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位于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6號窗口。每個工作日,司法局指派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到窗口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提供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導、協助法官進行訴前調解等。一年來,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當事人案件833件。
經邯鄲市叢臺區人民法院與司法局、律師協會協調,司法局、律師協會選派12名公正、正直、堅強的律師輪流到法院,為涉案人員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派對。叢臺區法院受理33起農民工工資訴求案件后,1名律師免費代理農民工涉案,另外3名律師積極參與訴前調解。在律師的配合下,叢臺區法院很快追回了拖欠農民工近三年的工資126萬余元。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由誰負責?
立案庭張靜、李偉、楊俊英法官
濫用職權、顛倒是非、歪曲法律的行為
為維護興隆公司的合法利益,興隆公司于2017年9月向衢州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鄭州鍋爐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衢州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鄭州鍋爐公司應訴。鄭州鍋爐公司收到應訴后,提出管轄權異議。衢州法院依法駁回鄭州鍋爐公司的管轄異議。鄭州鍋爐公司提起上訴。邯鄲市中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既沒有通知興隆公司陳述意見,也沒有舉行聽證會。經審理,作出冀04民轄第62號民事裁定書,案件移送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審理。
歪曲事實的。興隆公司與鄭州鍋爐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簽訂的鍋爐供貨合同雖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但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如果合同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合同可以根據相關條款或交易慣例來確定。本案中,從興隆公司與鄭州鍋爐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簽訂的鍋爐供貨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可見,鄭州鍋爐公司的合同義務不僅是制造、生產,而且是鍋爐生產。達到設計要求后,才將安裝調試工作交給興隆公司。同時,合同第九條還規定,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有在驗收后才轉移。可見,鄭州鍋爐公司的交貨地點為興隆公司所在地。
更有力的證據是,鄭州鍋爐公司員工于2014年11月4日出席了會議,并簽署了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涉及鍋爐安裝過程中遇到的問題。2015年8月26日,鄭州鍋爐公司出具承諾書,明確為“我公司承建的河北興隆糧食項目兩臺40FXL鍋爐”。這兩份書面文件足以證明鄭州鍋爐公司在本案中的合同義務包括鍋爐的生產、運輸、安裝、調試等。達到設計標準并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后才能交付驗收。
根據合同條款,可以非常明確、無爭議地認定履行地點為興隆公司所在地,符合第《合同法》號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因此,衢州法院對本案具有法律管轄權。
中院立案庭法官罔顧客觀事實,不調查研究,不尊重事實真相,倉促認定合同履行地為鄭州鍋爐公司住所,歪曲了本案事實。
記者:河北興隆糧食生化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王河軍
黃志軍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