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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信用卡欠了12萬還沒有還款,你需要了解一下流程和注意事項。逾期催收方式有上門催收、短信催收等,通過本文,您可以了解如何通過協商減輕催收壓力。
1.是的。
2.對于銀行來說,當然是你盡快還清一切是最好的,但如果你真的無力還款,他們的立場就是追回每一點。
3.所以,如果你嘗試告訴銀行你的困難,但如果你有積極的還款意愿,可以協商慢慢還款。當然,銀行表面上還是會很強硬、咄咄逼人,但他們會接受你協商的分期還款。
4、協商方式一般為。銀行也有收款人員經常聯系你吧?如果你主動打電話給他們,會表現出更加積極的態度,有利于談判。
記住:
你善于討價還價,銀行不會輕易答應,但如果你真的沒錢,他們也無可奈何。他們希望你愿意分期還款。
一旦達成協議,就必須執行,再拖延下去,會導致雙方失去信任。
1、如果銀行同意分期還款當然是最好的,但如果銀行不同意,建議盡快還錢。2、欠款金額超過元且被發卡銀行兩次催信后已超過3個月。如果仍不退還,應根據刑法認定為“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3、惡意透支金額較大,且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歸還全部透支利息,且情節明顯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4、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處2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元;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使用假冒信用卡的;
(2)使用過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出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行催告后不退還卡的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在規定期限內透支,經發卡行兩次催告超過3個月不退卡的,視為持卡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為目的非法持有”:
明知沒有償還貸款能力,仍大量透支致使無法償還的;
透支資金被肆意揮霍且無法退回的;
逃亡,透支后更改賬號,躲避銀行催收;
逃逸或者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利用透支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其他非法占有資金且拒不返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金額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數額超過一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金額是指持卡人在第一款規定的情況下拒絕退回或者尚未退回的金額。
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及發卡銀行收取的其他費用。
惡意透支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前已歸還全部透支及利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免予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較大,且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歸還全部透支利息,且情節明顯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本文來自:,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