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律師主導了全案的辯護策略和觀點,認真分析了全案證據,以出色的辯護贏得了法官和檢察官的認可和支持。最終,法院將該案定性為非法經營罪,否定了詐騙罪。被告的刑期較輕。
接下來,上海刑事律師將為您講解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林某某等人研究招聘分析師、董事、監事、業務員等。并經過一層管理培訓和引導,要求企業銷售人員虛構“白”等形象設計添加微信和QQ好友。
在聊天發展過程中,他們在取得對方信任后,隱瞞商品交易支付高額手續費以及其他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存在對賭關系的事實,誘騙投資者在西藏證券交易所進行“現貨”交易。
之后,陳某某、鄭某某、林某某(均另案處理)以“高級數據分析師”的名義有效指導中國投資者進行分析操作。
哄騙投資者更頻繁地交易以獲得這些高額手續費收入,或直接故意向投資者提供與市場經濟實際需求預測相反的意見,從而導致其損失。
期間,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以巴菲特公司名義采用上述授課方式,誘騙樓某某等60余人同時交易“現貨”投資產品。
給學生被害人造成損失的資產共計人民幣3,756,101.56元(以下幣種相同)。
被告人陳鍵鋒、張淑琴以時代文化廣場為名,利用上述工作方法誘騙鐘某某等三人進行“現貨”投資活動交易,造成中方證人共計損失人民幣1,374,920.6元。為了證實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當庭宣讀并出示相關法律證據。
2017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吳某某、鄭某某以鄭州廣黔耀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名義代理易富國際交易、期貨經理、首創國際等平臺非法經營期貨業務。
被告人崔某某招募業務員王某某、曹某某、尹某某等人進行統一話術培訓。
在婚戀網站上使用QQ或微信等聊天工具,吸引中年單身女性為事業有成的單身中年離異男性,通過交友獲取對方信任,進一步誘導對方投資期貨業務,然后幫助對方開戶并注冊成為導師和分析師。
下載期貨交易軟件教授、指導期貨操作,遇到問題配合客戶處理,致使多名客戶在易富國際等平臺投資期貨交易,非法獲利人民幣1,912,678.86元。
上海刑事律師十余次走訪上海、北京和鄭州,與各方會面了解案情。四次前往上海、北京和杭州獲取本案的關鍵證據。從香港和新西蘭的企業獲取關鍵審計證據。與檢察官進行了大約六次面談,
檢察官逐漸意識到這起案件不是普通的詐騙。
上海刑事律師和法官的任命使法官充分意識到案件的特殊性。流暢的開場和有效的防守。辯護成功,法院最終判決該案以非法經營罪通過,當事人可獲輕判3年2個月。
而如果以詐騙罪進行判決和判刑,問題將超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