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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你考駕照的時候嗎?
違法記過總是容易混淆嗎?
從今年4月1日起
評分規則將發生重大調整
我們先說幾個常見的。
壓線丨扣3分變扣1分
駕駛與核定車型不符的車輛丨扣12分而非9分
開車時撥打或接聽手機:扣2分,而不是3分
未加貼檢驗標志丨扣3分,改為不扣分。
公安部令第163號
公安部發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將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實施。2022年版《辦法》將繼續嚴格管控醉酒駕駛、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人員傷亡的,以及使用偽造的。在對偽造車牌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高壓打擊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影響程度,調整了交通違規記分。與“2016版”交通違法行為及記分相比,2022版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共計50條,其中7條相當于12分,7條相當于9分,11條相當于6分,15條相當于3分分,10分為1分。評分類型加9分,刪除違法行為2分。
在本次調整中
與日常出行密切相關
關鍵點都在這里
私家車
扣分減少
01
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12分減至9分)
02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給校車讓路(6分減3分)
03
違反禁止標志、禁止標線駕駛機動車(3分減1分)
04
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12分)
新增: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輕傷以上或死亡,不構成犯罪(12分)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輕傷或者財產損失,不構成犯罪的(6分)
05
老: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沒有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12分)
新增:駕駛無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9分)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3分)
06
舊: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要求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查(3分)
新增:在未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道路上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3分)
駕駛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1分)
扣除額增加
01
駕駛機動車遇到機動車前方停車排隊或慢行時,利用本車道超車或占用對向車道超車(2分增至3分)
02
駕駛機動車有打電話、接聽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2分增至3分)
條款變更
01
舊:機動車倒車、逆公路行駛、掉頭越過隔離帶(12分)
新增:機動車倒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逆行、穿越隔離線掉頭(12分)
02
老:駕駛中型以上載客卡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過規定車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駛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上,并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上(12分)
新增:駕駛校車、中型以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過規定車速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速行駛超過規定速度的50%(12分)
03
舊:駕駛商用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載客量低于核定載客量的20%,或者駕駛其他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載客量的20%(6分)
新增: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載客量達到核定載客量20%以上,或者駕駛7座以上客車載客量達到核定載客量20%以上但沒有達到100%。50%,或駕駛其他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人數的50%但未達到100%(6分)
04
舊:駕駛商用客車(不含公交車)或校車以外的客車載客量達到核定載客人數20%以上(3分)
新: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或七座以上客車以外的其他客車,載客量達到核定人數的20%以上,但不超過核定人數的50%(3分)
05
老: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超車、讓路,或者逆向行駛(3分)
新增: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逆向行駛(3分)
06
老:駕駛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2分)
新增: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1分)
07
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駕駛機動車時,駕駛員未按要求系安全帶(2分)
新增: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時,駕駛員未按要求系安全帶(1分)
08
舊: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與其他車輛會面(1分)
新增: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與其他車輛會面,或者不倒車、掉頭的(1分)
添加條款
01
新增:代表機動車實際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記過,獲取經濟利益(12分)
02
新增: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違章停車(9分)
文章刪除
01
舊:低能見度天氣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違規駕駛機動車
02
舊:隱匿、欺騙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03
舊: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04
舊:駕駛機動車通過路口,不按規定行駛、停車
05
舊型: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沒有檢驗標志、保險標志,隨車未攜帶行駛證或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甘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