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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通常要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被拆遷人自行安置的,拆遷人將向被拆遷人支付過渡安置費。那么關于過渡安置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
01法律對過渡安置費有規定嗎?
過渡安置費一般是指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征收部門對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因在房屋征收后在一定的過渡期內另覓房屋、搬遷造成的損失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過渡安置費是臨時安置補助費。
02住房過渡安置費一般是如何計算的?
全國范圍內沒有統一的征收房屋過渡安置費繳納標準,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具體規定。
在征收過程中,過渡安置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標準、支付時間等事項一般在移民補償計劃中規定。
之后,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安置補償協議中約定臨時安置過渡期。在約定的臨時安置過渡期內,征收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
03過渡安置費的兩種支付方式
具體來說,過渡安置費的繳納方式有兩種:
一是征收部門根據被征收家庭的人數和每人每月元的標準支付過渡安置費;
二是征收部門根據被征收房屋面積按每平方米元支付過渡安置費。
一般來說,征收部門每月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的過渡安置費數額根據各地的實際發展情況、經濟水平、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而有所不同。
北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產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石西寧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已經過了約定的過渡期,安置房還沒有交付到被征收人的,征收部門應當繼續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補償費,并提高標準。
石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項長期斗爭,需要全面的專業知識、全面的掌控、合理的法律運用。即使是擁有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要不斷學習、更新,才能對案件冷靜分析、做出正確判斷。對于非法律專家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課題,不是短期補充就能實現的。因此,當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時,不妨咨詢律師,并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