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多戶住宅是指一個村民同時擁有多處住宅的現象。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一個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一宅多宅的情況將得到糾正。但這并不意味著你的多戶住宅將被強行拆除。如果你的房子被強拆怎么辦?
一、案例簡介
周先生是浙江省紹興市人。1980年,其奶奶袁某經批準在X村建了一套房子。
周家有兩棟老房子。1989年11月15日,周父周大某向村委會提交了建房申請報告。在報告中,他承諾拆除兩棟老房子。如果他不同意拆舊房,他就同意拆新房。周大某完成工程后,并沒有主動拆除袁1980年建造的房屋。
2017年4月28日,區街道辦事處向周某出具了《限期拆除通知書》號證明,稱該房屋建于1980年,屬于應拆舊房,并要求其在七日內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將依法拆除。2017年5月9日,區街道辦事處強行拆除了1980年建的房屋。
周某不服,起訴法院,要求認定區街道辦事處強拆房屋違法。
區街道辦事處辯稱,根據上級精神,該區正在實施違法多戶住宅工作,周某的房屋屬于違法多戶住宅的老房子,應該拆除。
2.法庭審理
本案的焦點有兩個:1、周某的房子是多戶住宅嗎?2、街道辦事處強拆房屋是否違法?
重點一,根據區《一戶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各鎮是多戶住房的責任和實施主體。國土資源局應首先根據上述規劃確定是否屬于多戶住房。哪種多戶住宅。本案中,周某占用、使用的房屋未辦理上述手續,街道辦事處認定其為未拆舊房而建的多戶住宅,其拆除行為違法。
關于焦點二,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強制執行的,應當首先作出行政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法定期限義務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催告當事人。當事人陳述、申辯后,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具體而言,本案中,區、街道辦事處既沒有作出行政決定,也沒有作出執行決定,也沒有履行書面催告和公告程序,明顯違反法定程序。
三、法院判決
經核實,區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遷房屋行為違法。
4.律師總結
由于歷史原因,現在有很多多戶住宅,但并不是所有的多戶住宅都會被視為違法而必須拆除。同時,《行政強制法》規定了強制拆遷的具體程序。相應部門未按照程序履行職責的,可以通過訴訟確認其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