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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豁免權并不能讓你免于死刑。外交豁免是指外交代表的管轄豁免。外交豁免是指一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無論是常駐代表還是臨時特使)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待遇;豁免是指免受東道國管轄的豁免,也可以包含在外交特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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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豁免能否避免死刑?
甘肅雄濤律師事務所李志軍律師答:
外交豁免權并不能讓你免于死刑。
外交豁免是指外交代表的管轄豁免。外交豁免是指一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無論是常駐代表還是臨時特使)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待遇;豁免是指免受東道國管轄的豁免,也可以包含在外交特權中。
根據國際法或有關協定,國家間在互惠基礎上,為保障和便利外交代表履行正常職責,各國根據慣例或有關協議相互提供互助。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的原則。
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本質上屬于代表國,而不屬于外交代表個人,因此個人無權放棄。
甘肅雄濤律師事務所李志軍律師分析:
根據國際法或相關協議,外交豁免包括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和執行豁免。
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使館財產、檔案不受侵犯,駐在國人員不得進入使館采取行動或履行法律程序;
2.通訊自由。外交郵袋不得被打開或扣留;
3、使館館舍免征各類稅費和關稅,使館公務用品進境免征關稅;
4、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害、逮捕、拘留,駐在國司法機關不對外交代表提起訴訟、審判或者處以死刑;
5、外交代表私人物品允許進口,免征關稅。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一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應當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李志軍律師簡介
主要致力于刑事辯護、公司法律事務、建筑工程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