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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拆遷戶與拆遷部門之間經常發生矛盾。根本原因是拆遷部門往往為了自身利益而不愿意向拆遷戶提供合理補償。當被拆遷戶因無法獲得補償而不愿搬遷時,拆遷部門往往會采取各種手段對被拆遷戶進行日常搬遷。在當今的征地拆遷過程中,拆遷已經成為一種非常常見的拆遷方式。律師為您講解違法建設認定的法律依據、主體和程序,幫助您在違法拆除過程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違法建設的認定依據有哪些法律1.法律依據。認定違法建設的法律依據為《城鄉規劃法》。房屋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否則將根據不同情況采取限期拆除等行政處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需要拆除,應給予當事人申請新證書的機會。二是確定主題。誰有資格作出此類行政行為?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認定城市規劃區內違法建設;農村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由鄉人民政府確定。實踐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城市,即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而不是村委會或者其他機構。第三,確定方案。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程序要求,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筑的查處還需要滿足調查取證的步驟,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并交付違法建筑證明。律師在此提醒大家,只有了解拆遷相關法律知識,通過專業律師制定合理的維權方案,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