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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有問題就報警”,認為警察應該無條件幫助我們實現我們的訴求。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報案并不等于立案。立案也需要一定的條件,不同案件的立案標準也不同。那么立案偵查刑事案件需要什么條件呢?如果立案了,如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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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案
立案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檢舉、控告、檢舉、自首和自訴人起訴書,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并經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對事實已經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進行調查或者審理的一種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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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的條件
刑事立案的條件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檢舉、控告、檢舉、自首、自訴等情況。’按照各自管轄的起訴材料。經審查,決定刑事案件是否符合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條件。
由于不同案件的立案標準不同,這里僅討論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條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刑事訴訟法》條第109條、第《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條第162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立案刑事立案的條件是:
1.有犯罪事實,即案件已經受理,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觸犯刑律,構成犯罪。本罪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不是主觀猜想;而且這些都是有證據證明的,并非空穴來風。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受到處罰。其行為僅構成犯罪,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范圍內的,即公安機關只能對法律規定屬于自己管轄范圍內的案件有管轄權。不論是否玩忽職守,都必須辦理應當管轄的案件;他們必須忽視不應受管轄的案件。如果他們這樣做,那就是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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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案件是否已立案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網上查詢,因為刑事案件屬于保密性質,只能在公安局內網上查詢,個人不能使用公安局內網。但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71條的規定,通緝令、懸賞布告應當廣泛張貼,并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計算機網絡等方式發布。網絡通緝的犯罪分子可以在網上查詢。
其次,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審查,認為存在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于本部門管轄范圍的,由立案單位負責”。受理案件應準備《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立案。”據此,公安機關立案刑事案件時會出具正式的法律文書,但該文書是附有卷宗信息并隨卷宗一起轉移。因此,個人的一般情況不會收到立案決定。
因此,如果您想了解刑事案件是否已立案,可以聯系公安、檢察院、法院的辦案人員,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然而,這種方法的可行性較低。更高效、可行的方法是委托律師,由律師與辦案機構進行溝通。此外,部分地區還開通了律師網上查詢渠道。通過職業資格認證的律師可以在線查看案件進展情況。
希望大家看完本文后能夠理解并接受不立案的情況,因為立案是有法律依據的,是需要條件的。并不意味著只要報案就可以立案。我希望你不會感到困惑。
來源:華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