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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租賃合同中轉租的條件是出租人的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相應的房屋損失補償。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轉租不影響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原有的租賃關系。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指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制度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為了審查房屋租賃雙方的租賃行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并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賃合同都需要登記備案,需要根據房屋的不同屬性來考慮。
1、商品房
對于商品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在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時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您是北京的出租人,并且您租賃的房屋在北京范圍內,則必須到區、縣國土資源和住房局或其委托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出租人、承租人為港、澳、臺人和外國人的,出租人必須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記。
2、住宅建筑
對于住宅房產,暫時不需要登記備案,但為了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否則可能會出現出租人多次出租的情況。同時房間;同樣,出租人也面臨著承租人將房屋非法轉租給他人的風險。
1、貼花法: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在憑證交接縫處加蓋或注銷每張印花稅票。需要貼花納稅的納稅人,可以到各區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購買印花稅票。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購買印花稅票。)
2、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憑繳款書或完稅憑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納稅,并粘貼其中一張憑證上的副本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納稅印章而不是貼花。已辦理網上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在省網上稅務的“納稅申報-其他-未經批準的納稅申報”中申報印花稅申報制度。
3.定期匯總付款方式。同一類型的應稅憑證需要頻繁加蓋印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一次性繳納印花稅。集體繳費期限為1個月。納稅人采用定期匯總繳納方式的,應當提前告知主管稅務機關。付款方式一旦選定,一年內不得更改。
4.預扣稅和付款法。
根據印花稅規定,繳納印花稅的方式是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繳納稅款。繳款書或完稅證明,并提交其中一份副本。粘貼在憑證上或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章代替貼花。如果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在省級網上納稅申報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未核準的納稅申報”中選擇印花稅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