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老板拖欠工資、不簽合同問題的解決方法如下:
1、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工人可以與老板協商;
4、勞動者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證明勞動關系存在并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逾期繳納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繳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額外支付賠償金:
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終止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
到勞動局拖欠工資所需材料如下:
1.我所在單位提供的與我相關的考勤記錄;
2、單位負責人有效簽字的拖欠工資清單;
3、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
5、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6.本人簽署的投訴文件。投訴材料應當載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相關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單位所在地、職務等信息。
三,
1、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訴書及相關材料;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
5、仲裁庭舉行聽證、調解;
6.作出裁決。
發小魯提醒您,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應當受理申請,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