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用人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辦?
對于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維權:一是先辭職,再提起訴訟;另一種是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1、先辭職,后起訴
如果您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又不想與原公司發生直接沖突,或者公司高層態度強硬,拒絕履行,建議您選擇辭職,采取法律措施解決問題。具體流程如下:
辭職前應妥善保存并備份相關證據。
一年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付部分、滯納金等。
如有違反合同規定扣除或返還利益的情況,您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但這種方法需要仔細考慮實際情況和風險因素。例如,如果您根本沒有領取過社保,購買了重疾險,則意味著這筆錢只能獲得70%以上的理賠,但投資成本較高,而且是不可撤銷的。即使訴訟成功,維權的時間也會很長,可能會耽誤等待情況信息或直接風險賠償。
2、首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在離職前,如果想盡快拿到補償,可以選擇先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超過1個月未繳納社保后,須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并向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交相關證明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當日辦完手續后,按程序聽取檢查意見,對方陳述自己的情況。
由于最長期限為15個工作日,如果類似受理出現延誤或出現各種問題中斷,需要盡快咨詢相關法律專家、經驗豐富的人士和其他審核人員。
兩種做法都需要考慮實際情況并做出相應的判斷。建議普通勞動者優先選擇仲裁方式處理務實且性價比高的經濟糾紛,并在維權初期盡量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可用。